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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车交易产生纠纷怎么办?

在生活中买卖是一种常见的交易行为,二手车、二手房的买卖也很多,发生纠纷的概率也较大。常有卖方履行交付义务(即:交车、交房),但因各种原因没收到或未全部收到买方应付款项。今日与朋友们分享一件比较有趣的二手车交易纠纷。


案件简介:李某和赵某在2020年10月12日达成协议,李某将其所有的陆地巡洋舰越车转让给他,当日已收到定金。第二天,双方签署了《旧的机动车辆交易协议书》,合同总金额为42万元,定金1万元,剩余的41万元过户时付清。王某自称是自己去办理过户手续的,应赵某要求,李某在签订合同后,将汽车及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单、保险单、保险单等过户给赵某。

数天后,赵某称已办理过户手续,而李某却累计向李某支付了购车款26万元,尚欠16万元。之后经过李某多次催促,赵某却声称是代其老板钟某签订的合同,车辆是交给了钟某,应由钟某向李某支付。李某也要求钟某支付购车余款,但其始终以“认账不还钱”的态度对待。车子没了钱也没有得到,李某非常被动。无可奈何,李某委托张礼美律师及其助理代理此案,先行调解,若无法调解,则起诉。个案处理:张律师在接受李某的委托后,多次与赵某联系,希望通过律师的调解,圆满处理这件事。


但是即使是张律师反复向赵某说明法律关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,赵某始终觉得自己不应该来支付自己的购车余款,认为应由钟某支付。钟也主动联系了张律师,承诺由他支付,但也没有在自己承诺的期限内支付。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,张律师便代李某向法院起诉小赵,要求小赵支付车辆购置费16万元,并要求小赵赔偿小赵经济损失。控告前调解期间,鉴于李某已向赵某交付车辆及证照,且没有任何签收凭证,且被告对其付款责任进行了推脱,张律师在与赵某每一次通话时都录下了相关证据,并向其出示了相关证据。


该案件起诉至法院后,最终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协议,由赵某分期向李某支付购车款16万元,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开发区法院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能力的《民事调解书》确认协议。


这起案件结束辩护人称:本案标的额不大,但在法律关系和证据收集方面值得分析。

一、案件中的法律关系。张某和赵某签署了一份车辆转让协议,李某将车辆及相关证照交付给赵某,王某也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,并办理了过户手续。而赵某却认为自己是代老板钟某购买车辆,应由钟某支付购车款。尽管赵某所说的都是事实,但协议上的协议却是以赵某的名义签订的,而不是钟某代理人的身份签订,赵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对于赵某认为钟某应负的责任,赵某应向钟某主张相应的权利,与李某无关。


二、本案证据原本缺乏,后期律师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李某在交付车辆时没有保存任何凭证,在仅收到1万元定金的情况下,将车辆和证照交给赵某,是基于信任,并不十分谨慎。争议一旦引发诉讼,证据不足,可能导致败诉。因此张律师及其助理在代理案件时,特别注重证据的补充与收集,有充分的证据才更主动,有利于促成调解,为当事人缩短纠纷解决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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